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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竞赛培优项目
2018-03-20

为给国家培养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升“铁一”品牌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规范学校各学科竞赛的组织过程、实施细则以及明确相关的奖励标准,特成立此项目。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基金会理事长、校领导全面指导学校竞赛方向和制定宏观政策,为竞赛培优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由学校教研处组织实施。

 2、各学科、各年级科任老师主要承担竞赛培优工作。经学校批准可以适当聘请专家予以指导。

 3、每学期初,相关科组向教研处申报(说明)竞赛培优计划,教研处负责审核、管理、实施竞赛培优计划,并将确定计划报基金会备案。

 4、学科竞赛培训实施教学与竞赛并行,学生逐级选拔淘汰的机制。

 5、各个学科竞赛教练应以学生的最优发展为出发点,以学校竞赛培优全面协调发展为原则进行沟通与协调。

 6、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门学科竞赛在省赛前可进行3天的停课集训,在全国复赛可进行7天的停课集训,须由对应学科竞赛教练向学校申报,经审核方可实施。

 7、每学期期末由学科竞赛负责人提出奖励申请并附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学校评审小组参照上述奖励标准,对奖励级别进行认定。评审小组由基金会领导、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及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共同组成。